[XCAR 行业新闻 原创] 7月28日,北京交管部门宣布从自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静态停车秩序整治行动,把全市130条停车管理示范大街分为 “禁停严管街”和“停车入位规范街” ,其中在“禁停区”出现的无驾驶人车辆一律拖走。 据悉,此次130条停车管理示范大街重点整治区域主要分为“禁停严管街”和“停车入位规范街”。其中,确定东西长安街、鼓楼外大街、祈年大街、西直门外大街、车公庄大街等30条未施划停车泊位,严格禁止停车的道路为“禁停严管街”;确定体育馆路、平安大街及延长线、金融大街、前门西大街、劲松路、安定路、复兴路等100条已施划停车泊位,需要加强规范管理的道路为“停车入位规范街”。 交管部门将对以上130条停车管理示范大街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停车重点地区,按照“禁停街”和“规范街”进行分类严管,并充分利用电视监控、固定监测等科技设备开展视频巡控,及时发现违法停车突出点段,部署警力开展针对性治理,确保违法停车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同时,还将通过调整交通组织、增设路侧停车泊位、设置单行单停(双停)、夜间限时停车等方式合理增加停车泊位。 据了解,在“禁停严管街”,如果驾驶人在车内的,由民警指出其违法行为,予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驶离,对于拒绝立即驶离的,按照“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指示或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线指示”处100元3分处罚;对驾驶人不在车内立即予以清拖,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据相关人士透露,交管局已经有很多年没用启用拖车这一措施了。在“停车入位规范街”,对驾驶人在车内的主动劝离,拒不驶离的布警现场处罚,对驾驶人不在车内的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处以200元罚款,对法规明令禁止停车地点停放车辆予以清拖。 同时,交管部门特别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明令禁止的影响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停车行为,包括路口范围停车、人行横道停车、机动车道内停车、占压消防通道、公交车站停车、人行步道停车影响行人通行等。对发生此类违法行为的车辆一律清拖。 编辑点评:近年来,随着城市汽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提高停车费成了城市提倡绿色公交出行的手段之一,由于监管有限,乱停乱放的现象成了社会常态。对此比较严重的地方比如商场和学校周边地区。很多学校周边明明有停车位,但是司机不愿意缴纳停车费,于是就不停车入位,而是在没有停车位的地方长时间停放。有的甚至把车停到人行道上,有的则并排停在车位旁边,占用正常的行车道路。至此,北京首设禁停严管街,来治理乱停占道等行为。 相关内容回顾 北京充电服务费0.8元/度 8月1日起实施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