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AR 行业新闻 原创] 2017年2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受贿案,对被告人徐建一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判决书所附清单中的个人财产;对徐建一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5年8月1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徐建一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9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受贿案。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徐建一利用担任一汽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吉林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间接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1218.974万元。 相关内容回顾 一汽原董事长徐建一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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